食品用塑料包装实行无证查处

   2011-06-03 1230
核心提示: 国家质检总局今天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今天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的29家生产企业正式颁发了生产许可证证书。今后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选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应认准标有“QS”标志的产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对食品安全影响重大。我国国家质检总局是从今年7月18日正式启动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后,企业只有通过质检部门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条件审查,才可以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其产品才可以供食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否则将被依法查处。截至目前,首批通过市场准入的29家企业,均是在行业内均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企业,其申请准入的产品共97个,覆盖了本次实施准入的全部39个产品品种。

质检总局宣布,将于2007年8月底开始,对此次列入准入范围的产品进行无证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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