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专项整治工作

   2011-06-03 1680
核心提示:  为切实做好对塑料奶瓶、饮料瓶等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

  为切实做好对塑料奶瓶、饮料瓶等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以及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的监管工作,根据省局和市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山东潍坊高青县质监局近日开展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专项整治工作。  

近年来,由于食品用塑料包装等相关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在食品中迁移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这些问题能否及时、有效地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关系到质监部门的形象和地位。县质监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对此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制定具体方案,确保落实到位,明确重点部位,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对每一起跨区域案件,及时向违法原料来源地、产品销售地质监部门通报情况,由当地质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追查。  

为加强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质监局成立了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抽查,并组织拉网式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截止目前,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对全县所有食品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信息来源: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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