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国际)包装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展览会

   2019-12-22 106
展会日期 2020-06-10 至 2020-06-12   状态
展出城市 上海
展出地址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展馆名称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 上海励纳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展会说明

2020上海国际包装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展览会
Shanghai International Packaging New Material & Applied Technology Exhibition,2020
时间:2020年6月10-12日
地点:上海光大国际会展中心
【批准单位】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国际支持】
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
意大利自动化包装机械制造厂商协会
德国塑料包装盒薄膜协会
伊斯坦布尔化学及化学品出口协会
西班牙多行业企业协会
欧洲铝箔协会
欧洲软包装协会
香港塑料袋业厂商会
马来西亚国际商业协会
【主办单位】
上海励纳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展会简介】
随着包装印刷行业竞争压力加剧,大部分企业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问题,包装智能化、绿色化是必由之路。为顺应市场发展趋势,2020上海国际包装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展览会将以“绿色创新、智能包装”为主题,于2020年6月10-12日在上海光大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办。本届展会将汇聚300+材料商、包装制品企业和下游终端企业齐聚上海,以需求为导向,共同探讨和促进包装行业的发展。作为包装新材料材料解决方案一站式服务平台,致力于促进新材料产学研用的有效融合,打造材料界和制造业的“互联网+新材料”连接平台,打造创新创业的“双创”服务平台,旨在为制造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创新、优化资源。
【日程安排】
报到布展:2020年06月08-09日(9:00-21:00)  开幕时间:2020年06月10日(09:30-10:00)

展览时间:2020年06月10-12日(9:00-17:00)  闭幕时间:2020年06月12日(14:30-21:00)

【为何参展】
接触来自新兴市场的全新优质买家
接触新客户的同时巩固与老客户的合作关系
为您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进行智能包装产品的市场调研,获取最新的市场资讯
数十万专业买家资源,帮助您与目标客户进行面对面的洽谈与商业合作
【观众分析】
专业领域的团体买家及目标客户、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等,这些高质量的专业观众群体带给展会更多的市场需求、最前沿的科研结果以及更多潜在的商业机会。邀请本土及全球全行业用户企业参与,包括:
国家及各地方主管部门领导、大型企事业、机关单位、行业组织等相关单位;
高端买家行业覆盖:食品饮料、日化、医药、非食品消费品、工业产品、电商物流、包装印刷厂、彩盒、纸盒厂、电子、物流、标签/包装设计师、等其他应用领域;
【展会亮点】
380坐席客服中心-精准邀约
依托上海总部380席智能客服中心,针对全国包装制造业用户数据,一对一发起精准邀请服务,并适时对接整理用户采购需求
全网数字化渠道-精准定位推广
拥有80多名互联网技术、市场推广团队,通过搜索引擎及新媒体等数字化媒体渠道,基于行业人群的搜索习惯与需求标签,实现线上广告投放的精准人群覆盖
展前线下广告宣传
高铁、户外广告、高速公路广告牌、工业区广告牌、地铁、公交等线下广告宣传推广,获取行业精准专业观众
观众现场采购优惠与保障举措
展前通过快递向专业观众快递参观门票,同时展会现场采购返现优惠券,给予现场采购企业返现优惠,促进参展商现场成交。
【参展范围】
纸包装材料:特种纸、坑纸、装帧纸、防伪纸、水印纸、花纹纸、充皮纸、艺术纸、珠光纸、白卡纸、硅油纸、灰板纸、植绒纸、金银卡纸、气相防锈纸、合成纸、石头纸、淋膜纸、蜂窝纸板、瓦楞纸板、牛皮纸、热敏纸等;
塑料包装材料:预涂膜、共挤膜、镀铝膜、复合膜、保护膜、镭射膜、猫眼膜、金葱膜、缠绕膜、热收缩膜、蒸煮膜、保鲜膜、高阻隔膜、拉伸膜、涂布膜、纤维薄膜、封口膜、瓶盖、瓶垫等;
塑胶片材:PVC片材、PET片材、PP片材、EVA EPE epp泡棉、发泡材料、纸浆模塑、气柱袋、各类包装革等;
其它包装材料/辅料:胶粘剂(糊盒胶、腹膜胶、封口胶、热溶胶)油墨、UV上光油、色母粒、真空包装材料、复合包装材料、封面材料、烫金材料、电化铝、烫金纸、烫金膜、铝箔、生物降解材料、打包带、打包扣、干燥剂、杯盖、垫片、封箱胶带、丝带、包装软管、托盘、中空板、周转箱、护角、环保餐具、可再封拉链、栈板等;
相关出版物及网络;
【参展程序】
1.联系主办单位索取展会详细资料及最新平面图挑选\预定展位。
2.填写展位申请表、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
3.在申请展位三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全款电汇或交至组委会,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不再保留展位。
4.参展商不得将展位转让、转租他人,否则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展位,展位费不予退还。
5.主办单位收到《参展申请表》和展台全款费用后,将及《参展商手册》一并寄给参展商。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最新展会
推荐展会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服务体系  |  会员服务  |  技术咨询  |  合作伙伴  |  联系方式  |  汇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豫ICP备2020034376号-2